媒体报道

2009年媒体报道

光大新推出国留学保证金贷款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03日

  

  光大上海分行昨天宣布该行新推个人出国留学保证金贷款业务。该业务的贷款金额须不超过留学期间所需学费和生活费之和,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且不得超过受教育人在境外的实际受教育年限。贷款利率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期限基准利率或上浮一定比例确定。

  所谓“个人出国留学保证金贷款”是指光大上海分行向借款人发放的,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被监护人出国留学,在获得出国签证以前所需的留学保证金费用的单笔贷款。该业务由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凡年满18周岁的留学人员可以本人申请贷款,也可以由其直系亲属、配偶申请贷款,而未年满18周岁的留学人员则可由其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申请贷款。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借款人可选择按月等额、按月等本、前3个月还息,剩余期限等额/等本或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五种还款方式。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借款人可选择按月等额、按月等本或前6个月还息,剩余期限等额/等本四种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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