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2008年媒体报道

光大银行股权挂牌北交所

发布日期:2008年01月11日

  

  2007年12月27日,光大银行0.03%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其转让价格已不低于8元。光大银行股权的转让方允许受让方为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但是要求股权受让方为境内非金融机构的,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其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股权受让方为境内金融机构的,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股权受让方为境外金融机构的条件另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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