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详情页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2024年04月29日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 年第1号)《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及《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4号)的要求,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对2023年度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住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乙18号院1号楼17层2008。

二、公司股东情况

公司共有三名法人股东,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股份,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股份,王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股份。

三、主要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不断强化关联交易管理,丰富管理手段,全面提升管理质效。完善关联方名单管理机制,为管理奠定良好基础;优化管理方式,提升关联交易管理“精细化”水平;推进关联交易系统建设,提高管理“自动化”程度。

四、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建立了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持续夯实治理基础,着力提升治理效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5次、监事会会议4次,通过治理主体规范高效运转实现了良好的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关于稳健薪酬管理的监管要求,按照董事会审批通过的薪酬管理办法,建立由固定薪酬、激励薪酬、福利构成的薪酬体系,优化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办法并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不断完善科学合理、统筹效益与风险、兼顾长期与短期的薪酬管理制度体系,体现与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与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相适应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五、风险管理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已建立了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行业业务性质、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覆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集中度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等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公司风险治理架构完善,已建立起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风险内控三道防线各部门多层级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各层级职责清晰、相互衔接,形成了有效的制衡监督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建设成果应用,不断提升信贷风险防控化解的预见能力、应对能力、处置能力,坚守风险底线,保障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整体可控,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六、财务会计信息概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6.77 亿元,净资产13.19亿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71亿元。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完善消保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紧抓消保全流程管理,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投诉管理,积极推进落实各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年度重大事项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荣获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颁发的“2023年区域经济突出贡献企业”奖。

公司充分发挥金融联结实体经济的纽带价值,积极履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始终坚持金融的政治性、人民性,践行普惠金融,切实为金融消费者办好生活琐事、解决生活难题、提升生活品质。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