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表达全国人民对四川汶川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现将集团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下半旗致哀,在此期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尽量不安排宴请活动。
二、各单位办公及对外营业场所均悬挂黑色横幅--沉重悼念四川汶川地震遇难同胞。
三、5月19日14时28分起,各单位全体员工起立默哀3分钟,如有驾车外出的同事,请将车停到路边默哀并鸣笛。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安排集中悼念活动。
四、各单位员工在哀悼日期间着装应整齐、严肃。
让我们为遇难者默哀;
让我们为灾区人民祈祷;
让我们心手相连,重建美好家园。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